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东城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一个包 |
东营市东城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保险机构。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必须具有满足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4、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磋商日前3个工作日的零点)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4.00 |
三、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每日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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