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PPP建设项目配电工程2.项目编号:MDES2025-05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最高限价:********万元5.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6.工期:9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重大安全事故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6.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按鄂建办【2017】15 号文件要****求,企业在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7.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8.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投标人只需提供企业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截图及拟派本项目人员登记截图。(不需要关联本项目)9.各潜在投标人须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查实后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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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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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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