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现就“关于银保渠道合规销售类培训集中采购项目”进行邀请。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 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银保渠道合规销售类培训集中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 18
三、项目 内容
为深化行司联动,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相关制度,提升客户服务体验,促进广东分公司银保业务高质量发展,我部联合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及其辖内分支行,计划举办约 30 场合规销售类培训。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通用条款:
(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三)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四)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银行或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六)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 / 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 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七)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 、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八)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十一)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专用条款:
(十二)供应商应具备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邀请发布之日,在金融行业(银行、保险等)承担类似项目的至少 3 个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可隐去涉密信息)。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一)报名方式: 2025 年 3 月 28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6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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