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惠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2025年1-3季度审计报告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惠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无锡惠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2025年1-3季度审计报告项目,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任务要求后30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有效期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分所提供总所授权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无授权委托人的除外);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提供信用报告加盖公章扫描件;
5)投标人必须是在省级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厅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分所前来投标的,需提供总所授权,总所和其他分所不得同时投标,且每个总所只能一个分所前来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如以分所名义投标,必须承诺以总所名义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财政厅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8)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其为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依法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须提交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无授权委托人的除外);
9)投标人具备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2024任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10)投标人具备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不含个人所得税);
11)投标人具备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3月28日18时至2025年04月02日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投标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1日13时40分
本招标项目无锡惠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2025年1-3季度审计报告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惠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无锡惠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2025年1-3季度审计报告项目,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任务要求后30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有效期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分所提供总所授权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无授权委托人的除外);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提供信用报告加盖公章扫描件;
5)投标人必须是在省级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厅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分所前来投标的,需提供总所授权,总所和其他分所不得同时投标,且每个总所只能一个分所前来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如以分所名义投标,必须承诺以总所名义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财政厅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8)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其为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依法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须提交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无授权委托人的除外);
9)投标人具备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2024任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10)投标人具备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不含个人所得税);
11)投标人具备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3月28日18时至2025年04月02日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投标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1日13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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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闫敏
手机:1372007275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min@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3975726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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