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 ESZX
1.2项目名称: 恩施土司城南门变压器采购安装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需求
恩施土司城南门变压器采购安装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 1 )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 技术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为四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3)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证书 (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拟任项目 “五大员”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 证书 ( C 证) ;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 在职 人员,且主要管理人员未有其他在建工程。
( 4 ) 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 202 2 年 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到日前 ,至少独立完成过 1项单项合同金额≥ 50 万元的 输变电施工或变压器安装 施工业绩。
( 5 )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 三 种失信行为: <1> 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3> 近年来,供应商未发生因串标、围标等行为而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 6 ) 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 〔 2017〕35号 )、恩施州人社发 〔 2016〕23号 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
( 7 ) 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 8 ) 近年来,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应无犯罪记录,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函(近年来指: 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 9)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3本项目 不划分 标段。
四、采购预算及项目工期
4.1预算金额:项目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628950.27 元。
4.2最高限价: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628950.27 元。
4.3 项目工期: 30日历天。
五 、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六 、磋商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 5 年 3 月 31 日至 202 5 年 4 月 2 日 工作日 8:30至中午1 1 : 3 0,下午14:30至17: 0 0时止 (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售价:300元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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