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ZL-2025-13号项目名称:红花岗区新型工业化人力资源综合服务站2025年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服务期限:1年服务内容:红花岗区新型工业化人力资源综合服务站2025年服务(具体详见第三部分)。服务地点:红花岗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近期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格式文件详见附件2)(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失信惩戒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截图。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市财政关于印发 》(遵财采〔2022〕17号)、#****##市财政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根据#****##市财政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市财政关于印发 》(遵财采〔2022〕17号)、#****##市财政关于转发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根据#****##市财政关于印发 》(遵财采〔2022〕17号)、#****##市财政关于转发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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