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晋商银行2025年度审计服务项目 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方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晋商银行2025年度审计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请登录)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4、招标内容:晋商银行 2025年度审计服务 。
5、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6、 服务 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项目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7、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提供执业证书)。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需提供租房/购房合同)。
4、投标单位需有符合香港监管要求资格的关联机构并出具承诺书。
5、香港成员所近3年内有连续从事H股上市银行审计经验(需提供每年的业务约定书或合同,共计三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供应商需承诺满足以下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2)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能够保守被审计金融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3年内(2022年2月1日起至今)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
(2)近3年内(2022年2月1日起至今)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
(3)近3年内(2022年2月1日起至今)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
(4)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
(5)专业胜任能力、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审计的经验、风险承受力明显不足的。
(6)在提供审计服务时,无法确保审计独立性的。
(7)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晋商银行关联方控制的会计师事务所。
(8)存在重大信息安全风险缺陷和安全违规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
9、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 2025年 3 月 27 日至 2025年 4 月 2 日,每日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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