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公司规范化运行业务服务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中船(北京)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批准,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争谈判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2、采购内容和范围:
项目名称:公司规范化运行业务服务项目(二次)
2.1标包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包;
2.2采购需求:
分包名称 |
分包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控制单价(元) |
01包:律师事务所咨询服务项目 |
法律相关咨询服务 |
1项 |
200000 |
200000 |
02包: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服务项目 |
财务服务 |
1项 |
500000 |
500000 |
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进行报价(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已进入《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中介机构“白名单”(1.0版)》(中船审发【2024】1101号)的供应商),本项目以具体金额进行报价。如超过最高控制单价,作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在谈判活动截止前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可开启谈判活动。 |
2.3采购内容:公司规范化运行业务服务项目(二次),详见谈判文件;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满足业主方要求;
2.6项目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但如因国家采购政策出台此合同自动终止或政策性调整及上级通知要求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责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备以下资质
(1)供应商须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合法运营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资格要求:
01包:律师事务所咨询服务项目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02包: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服务项目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遮盖及缺页情形将不予认可);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连续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免税企业须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
(5)供应商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查询截图);
(6)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关联关系(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股东或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交叉的非国有企业);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或吊销资质的;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北京时间)
从2025-03-26 8:30:00起至2025-04-02 16:30:00止.
4.2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500元/包(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4月08日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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