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诸城市
一、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委托,就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打叶风分器网带输送配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
2.(请登录)
3.项目名称: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打叶风分器网带输送配件采购项目。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FZC-W
5.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供货完毕。
6.质保期: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一年。(投标人可在该基础上竞报。国家规定或地方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要求质保期高于约定质保期限的,以上述官方文件规定的质保期为准)。
7.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项目主要服务内容:诸城复烤厂打叶风分器网带输送配件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9.本项目总价最高投标限价58.8960万元(含税)(大写:伍拾捌万捌仟玖佰陆拾元整),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截止投标日前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结果)。
10.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1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1.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1.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利益关系的不同公司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11.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对所投标包内容分解后进行响应。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前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的资料(特殊标注时间的除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委托,就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打叶风分器网带输送配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
2.(请登录)
3.项目名称: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打叶风分器网带输送配件采购项目。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FZC-W
5.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供货完毕。
6.质保期: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一年。(投标人可在该基础上竞报。国家规定或地方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要求质保期高于约定质保期限的,以上述官方文件规定的质保期为准)。
7.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项目主要服务内容:诸城复烤厂打叶风分器网带输送配件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9.本项目总价最高投标限价58.8960万元(含税)(大写:伍拾捌万捌仟玖佰陆拾元整),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截止投标日前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结果)。
10.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1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1.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1.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利益关系的不同公司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11.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对所投标包内容分解后进行响应。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前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的资料(特殊标注时间的除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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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康震
手机:130513020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angzhen@dlzb.com
电话:010-53340867
QQ:37703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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