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沧市2025年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254
最高限价(万元):1254
采购需求:对我市新建 148 处、风险斜坡监测建设 25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普适型监测预警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建设期1年,运行维护周期3年,在2025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选点、复核、抽查;在2025年5月30日前全面完成年度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审查工作;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及并网运行工作及项目建成经验收合格后保证运营和维护3年。 标段2:建设期1年,运行维护周期3年,在2025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选点、复核、抽查;在2025年5月30日前全面完成年度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审查工作;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及并网运行工作及项目建成经验收合格后保证运营和维护3年。 标段3:建设期1年,运行维护周期3年,在2025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选点、复核、抽查;在2025年5月30日前全面完成年度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审查工作;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及并网运行工作及项目建成经验收合格后保证运营和维护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无;(1)临沧市2025年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第1标段(临翔区、凤庆县、双江县、沧源县):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2)临沧市2025年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第2标段(云县、耿马县):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3)临沧市2025年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第3标段(永德县、镇康县):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单位;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水工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3-28 06:00至2025-04-07 23:59,每天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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