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网约车行业管理服务支撑及发展研究。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0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策)
1.采购内容:广州市网约车行业管理服务支撑及发展研究
2.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3.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六、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②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④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
5.不得参与同一合同下的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03月27日起至2025年04月02日期间(0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7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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