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R
项目名称:城厢区樟林软件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6314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6314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1-1 |
城厢区樟林软件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
1 |
626314 |
项 |
626314 |
6263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特定资格要求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乙级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6日至 2025年04月06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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