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5年溆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1.2项目预估总金额:人民币227110.00元(含税)。
1.3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3.1采购内容:对2025年溆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视频会议系统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2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选取一名成交人,由综合排名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1.3.3项目实施地点: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
1.3.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
……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报价折扣100%,最高响应限价人民币227110.00元(含税),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应答资格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如下:
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1.2供应商须具备类似业绩(自2022年3月1日起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1份(附合同关键页:项目名称、双方签字盖章、合同金额),并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询比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供应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比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比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3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3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 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3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处理范围在全国其他区城内存在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7日08时30分至2025年3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项目概况:2025年溆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1.2项目预估总金额:人民币227110.00元(含税)。
1.3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3.1采购内容:对2025年溆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视频会议系统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2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选取一名成交人,由综合排名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1.3.3项目实施地点: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
1.3.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
……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报价折扣100%,最高响应限价人民币227110.00元(含税),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应答资格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如下:
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1.2供应商须具备类似业绩(自2022年3月1日起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1份(附合同关键页:项目名称、双方签字盖章、合同金额),并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询比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供应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比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比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3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3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 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3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处理范围在全国其他区城内存在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7日08时30分至2025年3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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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闫敏
手机:1372007275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min@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3975726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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