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JLHY(请登录)
1.2项目名称:长春城开农投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绿色循环畜牧产业示范园区食堂物资采购
1.3预算金额:2613560元;
1.4最高限价:2613560元;
1.5供货地点:农安县巴吉垒镇;
1.6采购需求:蔬菜、水果、禽肉、食堂物资类;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标准;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手续;
2.3投标人近三年(即2022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2.4投标人近三年(即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5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即2024年0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6提供近一年内(即2024年0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7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按双方的合同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02日,每天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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