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项目
1.2 招标人: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5AT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地址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宣水路16号,交通条件便利。
2.5 建设规模及内容:利用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厂房等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使用面积约20000平方米,计划安装 1.98MW 光伏发电系统,由投资主体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及实施、投资融资、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审批程序、承担资源调查、负责项目测绘、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办理能源主管部门的备案、电网公司接入审批、电力消纳、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及平衡、债务偿还、利润分配等。
2.6 最高投标限价:/。
2.7 计划工期:建设周期约50个日历天,具备并网发电并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起25年。
2.8 招标范围: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及实施、投资融资、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审批程序、承担资源调查、负责项目测绘、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办理能源主管部门的备案、电网公司接入审批、电力消纳、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及平衡、债务偿还、利润分配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9 项目类别:EPCO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运营)
2.10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总装机容量在2MW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施工业绩(或EPC业绩)(总装机容量业绩可以累计,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等。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但须具备施工业绩内容。)。
3.1.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1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施工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2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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