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一标段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5年市本级工程第二批监测一标段; 项目编号:ZWHY2025-0229/1;
二标段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5年市本级工程第二批监测二标段; 项目编号:ZWHY2025-0229/2;
2.2、项目地点:长春市内;
2.3、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标段:1、串湖污水处理系统1项【排水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四)】;
2、东南污水处理系统2项【排水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五)、永春新城污水管线及泵站工程】;
3、南部污水处理系统1项【排水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六)】;
4、西部污水处理系统1项【排水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七)】;
5、北郊污水处理系统1项【排水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八)】;
二标段:1、北郊污水处理系统3项【排水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三)、伊通河东岸(二道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八里堡汇水区市政分流改造工程】;
2、西部污水处理系统1项【2024年西部片区绿园区分流改造工程】;
3、串湖污水处理系统1项【排水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九)】;
4、东南污水处理系统1项【“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综合示范项目】。
2.4、招标范围:超过5米以上深基坑、开挖深度小于5米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及对周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安全监测等,具体按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2.5、成果要求:监测结果报告包括监测方案、监测初始值、监测日报、监测总结报告等;监测方案、监测日报等成果报告编制应满足相关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若出现监测预警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送监测预警联系单。
2.6、服务周期要求:随工程主体工期要求(如施工工程延期,则监测期限顺延,监测费用不予增加)。
2.7、质量标准: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
3.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5一、二标段投标人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其他人员要求:工程测量或测绘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人,人员应满足工程需要;
3.6设备要求:全站仪(测角精度不低于1")、水准仪(精度不低于每公里往返中误差±0.5mm)、钢尺水位计、频率读数仪、测斜仪等监测仪器数量和精度应满足工程需要且均在检定有效期内;
3.7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项目二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按照项目一至二标段的顺序进行开评标、按照标段在先的原则,若投标人在一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第二标段正常参与评标,但取消在第二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由后续排名投标人依次递补,以此类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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