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2025年行业拓展业务胶体电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ZTT-2025-01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12V150Ah胶体电池30只,不含安装,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标段划分:不划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单位数量为1家,成交份额为100%。
1.8
2.1项目预算:含税预算约5.31万元,不含税预算约4.7万元,税率按照13%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供应商填报的增值税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2.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交货地点:枣庄市。
2.5保修期: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注: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4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5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注:参选人若为制造商参选,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若为代理商参选,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应答产品(胶体电池)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唯一代理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作否决应答处理。
3.7业绩要求:供应商须至少提供一份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胶体电池销售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
3.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注: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5日20:00:00至2025年3月28日23:59: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