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特殊类计量器具检定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3)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特殊类计量器具检定项目,已由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煤矿安全规程》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明确规定了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目录。为保证我矿井下生产秩序的正常开展,现需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对矿在用部分特殊类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并出具有效检测报告。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特殊类计量器具检定项目;
标段(包)内容: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对在用特殊类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检测完毕后出具报告。
2.3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
2.5服务质量要求:
(1)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送检仪器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
(2)接到矿检测申请后,一周内安排检测;
(3)仪器检测完毕,一周内出具有效检测报告;
(4)仪器检测不合格,及时通知矿方调换仪器,直至检测合格;不合格仪器不收取检测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特殊类计量器具检定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或专项计量授权证书,资质附件内包含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氧气传感器、支管测定仪;
3.3人员要求: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计量师资格或计量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聘用合同;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计量器具检测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任意一张有效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3月24日17时30分至2025年3月27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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