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沙坪洗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公告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沙坪洗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由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以晋神计划发(2025)7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沙坪洗煤厂)位于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旧县乡王玉庄村,邻近黄河流域。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沙坪选煤厂拟新增智能干选系统和矸石井下充填系统项目,旨在通过引入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减少煤矸石地表堆存,降低对周边水土及生态的影响。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包含环境调查、环境评价、编制报告书、专家评审、政府部门审批批复等工作;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包含报告编制、专家评审、政府单位沟通协调填报等一系列工作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完成后60日内,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复文件;分项项目竣工后,60日内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系列工作,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两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3-24 17:30至2025-03-2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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