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峰区彭原镇。
2.2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
项目内容:在彭原村新建沥青道路总长1.936km等。
招标控制价:1172208.00元。
标段划分:无。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25年5月1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总工期为184日历天。
2.5资金来源:西峰区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万元,其余为自筹。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 存在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的限制要求: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3投标企业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3月25日0时0分至2025年3月29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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