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邀请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万零柒仟零柒元零壹分(¥707007.01)
5.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柒拾万零柒仟零柒元零壹分(¥707007.01)
二、采购范围:
1.采购需求:项目主要采购近红外分析仪、粉碎机、容重仪、电子天平、干燥器、分光光度计、体式显微镜、酶标仪、凯氏定氮仪、粗脂肪测定仪、粗纤维测定仪饲料粉化率测定仪等配套设备。
2.交货期要求:30日历天
3.交付地点:来宾市武宣县三里镇黔江农场四分场新黔饲料厂内。
三、竞标人的资格条件:
1.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生产产品及服务,是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10.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竞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未受邀和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竞标人投标。
13.竞标人近三年无诉讼、仲裁情况且没被列入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单位不良行为名单(即施工企业评价中综合评定为“差”;如:有经济纠纷的、有发生过质量事故的、有发生过安全事故的、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无故拖延工期的、不按时结算验收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承诺函;本项目不接受在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有限公司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工程已竣工未交结算资料和近3年在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有限公司不按工期竣工(超工期30天以上)的建造师或已列为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5年 3 月 24 日至2025年 3 月 28 日,每天00: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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