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德化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四期光伏发电运营项目;
3、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 标的 |
允许 进口 |
数量 |
单位 |
期限 |
投标 保证金 |
1 |
1-1 |
德化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四期光伏发电运营项目 |
否 |
1 |
项 |
投资运营合作项目期限为从光伏电站投入运行之日起 25 年(不含建设期) |
0 |
德化县污水厂,光伏发电平均年利用小时数为1100小时,年发电量约为256万千瓦时,本项目光伏发电企业(德化县戴云水处理有限公司)受益约508万元。 |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资质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6.2特定条件: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期限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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