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2025年西沟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宁政审〔2024〕2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县级配套等多方筹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大通县桦林乡
(2)招标范围:营造水土保持林2.41hm2,封育治理1908.61hm2,梯田工程88.98hm2,新建谷坊48座,加固谷坊3座,排水渠891m,盖板涵5座,过水涵洞2座。配套田间道路5339m,修整田间道路6405m,新建排水沟225m,新建封禁碑14座和工程宣传碑1座,网围栏1690m。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2025年西沟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标段一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2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
建设内容:营造水土保持林2.41hm2,封育治理1908.61hm2,梯田工程88.98hm2,新建谷坊48座,加固谷坊3座,排水渠891m,盖板涵5座,过水涵洞2座。配套田间道路5339m,修整田间道路6405m,新建排水沟225m,新建封禁碑14座和工程宣传碑1座,网围栏1690m。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自2025年03月21日00:00时至2025年03月25日24:00时止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1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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