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2025年Ka/Ku双频高通量便携卫星站采购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为3978000元(不含税)。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Ka/Ku双频高通量便携卫星站预估17套,每套包括便携式卫星天线、Ka一体化机、Ku收发信单元、Ka调制解调器、Ku调制解调器、内置北斗模块、天通模块、物联网模块、WIFI模块、便携电池,配套组件(航空箱和背包、配套线缆、备用便携电池)等,单套Ka/Ku双频高通量便携卫星站具体配置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便携式卫星天线 | 可拆卸卫星天线 | 1 | 套 |
2 | Ka一体化机 | Ka功放、本振Transceiver | 1 | 套 |
3 | Ku收发信单元 | Ku功放、KuLNB | 1 | 套 |
4 | Ka调制解调器 | 信号调制与解调 | 1 | 套 |
5 | Ku调制解调器 | 信号调制与解调 | 1 | 套 |
6 | 内置北斗模块 | 北斗定位 | 1 | 套 |
7 | 天通模块 | 天通物联网业务 | 1 | 套 |
8 | 物联网模块 | 4G物联网业务 | 1 | 套 |
9 | WIFI模块 | WIFI业务 | 1 | 套 |
10 | 便携电池 | 便携电池 | 1 | 套 |
11 | 配套组件 | 航空箱和背包、配套线缆、备用便携电池 | 1 | 套 |
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框架协议金额执行完毕(以最先到达者为准)。
交货期:订单下达之日起50日内全部货物送达至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山西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保修期: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
……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34000元/套(不含税单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身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若为单个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在中国境内的类似项目业绩,有效业绩含税累计金额须达到400万元。
类似项目业绩定义:Ka/Ku双频高通量便携卫星站设备销售业绩。
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封面、内容页、金额页、大签页,单个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协议需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
2.1.3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6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4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须具备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
2.3.3 投标产品中Ka一体化机、Ku收发信单元须具备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2.3.4 投标产品可接入到中星26号和亚太6D高通量卫星系统,须提供①国家频率主管部门颁发的Ka频率使用许可证或Ka频段卫星运营商对投标产品的入网授权文件,②Ku频率使用许可证或Ku频段卫星运营商对投标产品的入网授权文件。
2.3.5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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