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张家口市第五医院新建中西医结合综合楼项目施工
2.工程地点:张家口
3.建设单位:张家口市第五医院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16677.28m2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1)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 。
2、质量要求:
2.1、乙方所供应的各种材料均满足施工技术规范中所规定的相应规格(或型号)及相应的材料质量要求,并随车提供材质证明单一式四份并加盖乙方公章,每车取样,留存样品,最终检测结果以送检合格后为准,应乙方所供材料不合格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质量标准:
2.2.1流量和扬程:应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在设计工况下的流量和压力需求,且在规定工作范围内,流量-扬程曲线应平滑,无驼峰和拐点,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设计压力的140%,且不应小于设计额定压力的120%。
2.2.2运行稳定性:在设计流量和扬程下,应能连续稳定运行,振动和噪声水平应符合标准,确保在消防作业时可靠工作。符合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如GB 6245《消防泵》等,通过相关的检测和认证。配套部件:配套的电机、控制柜等部件也应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与消防水泵适配,保证整体系统的性能。
2.3、品牌要求:无
3、样品要求: 合格 。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5天通知中标单位 。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无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 无 。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 见材料明细表 。
2、厂家要求: 无 。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13%)。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 甲方以电汇的方式支付货款 。
2、支付时间: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到货时间和供货总量,乙方开具等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于7日内支付已供货款的80%,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日期暂定为2026年1月10日)后付至总结算款的100%
3、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招标方凭合规的发票付款,因投标方无法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且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如未提供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伪造、非法买卖、时间段网络查询等所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方承担,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要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的做法将被视为不诚信供方,清理出河北建设集团供方名录)。
第七条: 投标须知
1、投标网址:(请登录)
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施工网完成注册(自行注册)并录入河北建设集团《集采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报价。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八条: 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 3月24日 16 时 0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5日 11 时 00 分。
3、开标时间: 2024年3月 25日 13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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