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南阳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南阳市中心医院独山院区)建设项目配电箱购置已经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文号宛发改审批185号,项目代码:2106-411300-04-01-445714。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南阳市中心医院独山院区)建设项目配电箱购置
2.2项目编号:E411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建设地点:南阳市卧龙区七里园乡白塔村,规划七路以东、孔明路以西、规划五路以北、规划四路以南区域。
2.5招标内容:南阳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南阳市中心医院独山院区)建设项目配电箱购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9质保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
3.3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含)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7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0日8:00至2025年04月09日9:00。
5、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142714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y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3771313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