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盂县恒泰常顺煤业有限公司围墙修缮工程(第3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盂县恒泰常顺煤业有限公司。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拆除原有砖砌体:长1500m*宽0.3m*厚0.06m,安装树脂瓦帽,并缝隙处填补砂浆铲除原有旧墙面水泥砂浆层,并重新18mm 厚水泥砂浆抹灰外墙面刮腻子两遍,刷涂料两遍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具备开工条件后1个月内完成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南娄镇常顺煤业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防火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
3.2 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采购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建筑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3-18 17:30至2025-03-2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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