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SZC-3(请登录)
2.项目名称:阜宁县2025年度批次项目土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00万元
6.采购需求:阜宁县2025年度批次项目土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为2025年度阜宁县城镇或村镇建设用地批次、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批次、增减挂钩建新区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批次的土地组卷报批。(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7.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2025年度批次项目土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实施期内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整理一级资质。(注:①供应商土地规划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视为资质有效;②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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