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YXX
2.项目名称:玉溪春和现代花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2号地块技术服务运营及7号地块入园企业合作经营招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按地块共设置2个招标控制价,(1)2号地块技术服务运营服务费设置招标控制上限价为每年15.00元/㎡,约18868.78㎡;各供应商的竞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上限价,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2)7号地块招采入园企业合作,温室大棚租金招标控制下限价为本地块总投金额的11.00%/每年,预算总投金额约¥2200.00万元,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各供应商的竞标报价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下限价,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
5.服务内容:(1)2号地块:采购人负责提供符合蓝莓种植要求的种植系统、种苗、水、电、燃气、灌溉系统、环控系统、配套办公等硬件设施,供应商需在上述项目概括内为采购人提供蓝莓种植生产和基地运营管理全过程技术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种植方案和计划管理、环控管理、水肥管理、种植技术管理、种植环境管理、植保管理、农事管理、基地运营管理、采后处理管理等内容。
(2)7号地块:由采购人负责根据供应商生产需求在玉溪春和现代花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期) 7号地块(共计251.243亩)上建设蓝莓种植生产温室,负责温室的投资、建设、设备采购、基础配套及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及建设,建设完成后租赁给供应商使用。供应商负责经营区域内建设改造、经营直接成本、负责水、电、等费用,负责种植生产和基地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苗种采购、种植、管护、种植方案和计划管理、环控管理、水肥管理、种植技术管理、种植环境管理、植保管理、农事管理、基地运营管理、采后处理管理、销售等全过程种植经营内容。安全质量管理责任,人员的工资、社保、税收、用品用具及耗材、保险,以及其他合作经营需经营者承担部分,保障日常正常工作。经营期间自负盈亏,采购人对经营者的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经营期间产生需由经营者承担的费用,由经营者承当。
具体服务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6.服务期限:2号地块自采购人完成投资建设交付之日起5年;7号地块自采购人完成投资建设交付之日起18年。
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因项目需高度专业化协作且联合体管理复杂,为确保技术连贯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要求及其相应服务能力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后财务报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4)供应商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信用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
(5)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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