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部-中盐资产、中盐勘察院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GXM-SD10000110-2025030001
企 业: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项目类型: 询比价采购
项目所在地:北京、湖南、甘肃等地
一、采购物资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23000000001578 | 审计服务 | - | - | 项 | 1.0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参与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
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条件
1. 审计机构要求: 1.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现处于正常执业状态; 2.具有丰富的央企经济责任审计经验; 3.重视采购人的项目,在规定工作期间,能够确保调配较强的工作力量,按时优质完成相关工作; 4.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 5.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6.在项目完成前持续具备相关资质; 7.最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应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若在项目完成前中标单位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应自动解除与公司的本项目合作协议且公司无需向谈判响应方进行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对公司的赔偿责任。 8.承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盐集团要求,对本项目履行保密义务。 9.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报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不能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无效标处理。 审计要求 (一)
2. 审计人员要求: 1.在规定的工作期间内,审计机构有能力调配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开展审计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2.中标后现场审计人员需和响应文件中所列一致,不得未经中盐集团同意,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等。
3. 审计工作质量要求 1.审计前要求事务所制定详细的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等。 2.严格按照公司和审计机构双方确定的时间进度开展审计工作,进驻现场审计后,及时与中盐集团沟通现场审计情况,每周按时上报周报,根据中盐集团的相关要求和提供的审计报告模版,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3.项目负责人有丰富的项目审计经验和会计职业判断。
三、评审规则
综合评分法
四、费用收取
保证金收取方式:联系项目负责人
保证金金额:0.0
标书费:0
五、报价须知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5-03-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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