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标段湖南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沅江市)2024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项目/标段名称)已由沅江市发展和改革(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沅发改核〔202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湖南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沅江市)2024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境内)。
2.3建设规模:湖南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沅江市)2024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采用人工促进修复的方法,针对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沅江区域的主要问题通过栖息地保护与恢复,改善项目区域水文系结构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提升冬候鸟栖息地生境质量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地表清理、地形平整工程;(2)地形平整、微地形改造;(3)湿地植被恢复工程;(4)科普宣教工程;(5)管护站修缮维护。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254.83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0338275.97元。
2.4招标范围:湖南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沅江市)2024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采用人工促进修复的方法,针对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沅江区域的主要问题进行栖息地保护与恢复,主要内容包括地表清理、地形平整工程、湿地植被恢复工程、科普宣教工程及管护站修缮维护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2.7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9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相应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5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但中型项目除外)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
3.8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5年 3 月 11日~ 2025 年 3 月 17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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