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截止时间:2025-03-18 18:00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榆林桥畔三期安置房工程总承包联合体项目经理部
泡沫混凝土混凝土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ECSH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榆林桥畔三期安置房工程总承包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与辽宁路交口东北角,本项目总占地约167亩,总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项目共分为4个地块,建设21栋高层住宅、2栋配套商业、睦邻中心、服务用房和地下车库等,另建设各住宅单体及配套设施的建筑、结构、照明、电力、弱电系统、给排水、通风及消防工程设计及室外附属等,项目为装配式建筑,装配率30%及以上。
合同工期:730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3年5月20日~2025年5月18日
合同造价:1104233392.77元
建设单位: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项目所需泡沫混凝土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2.竞争性谈判文件包件划分:本次竞争性谈判物资分为一个包件,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详见附表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泡沫混凝土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未实现“三证合一”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泡沫混凝土现场施工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泡沫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1.3财务能力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可只提供成立时间之后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生产厂近三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谈判物资或者原材质量合格检验报告两份(须取得C MA计量认证资质)。
3.1.5供货业绩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至少两份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物资供货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6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水泥要求采用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品牌为海螺、巢东、东关、铁鹏;容重比600KG/m³,干密度等级A 06,强度等级C2。
3.1.7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物资,且生产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谈判承诺一致。
3.1.8本次谈判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谈判供应商;不接受被列入采购人及其上级单位“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的谈判供应商。
3.1.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
3.1.10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谈判。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202 20255年年33月月13 13日日至至202 20255年年33月月18 18日日每日每日
8时3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否则无法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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