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已由 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兵团发改社会发【2024】344号、兵发改社会发【2025】9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
3.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1631平方米,其中中西医结合门诊2000平方米、治未病中心1000平方米、中医康复治疗区1000平方米、名中医经验传承工作室1500平方米、中药房1000平方米、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心2500平方米、地下车库(含设备机房)2451平方米,连廊180平方米;购置中医四诊仪、密闭自动煎药机组等设备80台(套):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供暖、供电、硬化等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99004001250140001001 |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监理 | 对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理服务工作,包括: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投资控制以及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组织与协调、竣工维修、建设方满意度管理等方面,以达到建设方要求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 | 27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资格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等级企业;投标人已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监理工作10年及以上(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的投标。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3月13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3月19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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