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钼酸钠定商定价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物资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钼酸钠定商定价采购。
2、招标范围或数量:钼酸钠 三级 ≥98.5%物资详见供货需求表,本项目设最高单价限价166000元/吨,含13%增值税、包装费、运杂费等涉及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3、交货地点:青海油田采油一厂、采油二厂、采油三厂 (用户单位指定地点)。
4、交货时间:分批次交货,每批次接发货通知15日内到货 。
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单价限价166000元/吨,含13%增值税、包装费、运杂费等涉及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7、质量标准:《YS/T 1311-2019 钼酸钠》三级品标准
8、包装要求: 外层采用硬纸桶,每桶25公斤,内包装为双层塑料袋,具有防潮防雨功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有效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招标产品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第三方检验报告(盖CMA章)及制造商的出厂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必须达到《YS/T 1311-2019 钼酸钠》三级品标准的所有指标,检验依据为《YS/T 1311-2019》。投标人须提供招标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4、(1)若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能源一号网库内供应商,其供应商状态必须为“正常”。
(2)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必须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能源一号网有招标产品准入,但如果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能源一号网有招标产品准入,产品状态(8位码17021208)必须为“正常”。
5、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投标产品不含《油田化学剂成分负面清单》中的禁止成分,不能超过《油田化学剂成分负面清单》限制成分含量的指标要求(《油田化学剂成分负面清单》详见附件)。
6、信誉要求:开标当日经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青海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三商”不合格单位和个人的(惩戒期已过的不计算在内)。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站(http://www.cnpcbidding.cnpc)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5-03-12 08:00:00至截止时间2025-03-17 23:59:59(北京时间,24小时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钼酸钠, 200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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