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4.63107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63107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飞线整治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建设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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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同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3、具备完成招标项目所必须的人员、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5、3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受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10、投标人须具有资质证书:(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承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条件:(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承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12、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机构组织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进行注册。各供应商参加我部组织的线下非电子化项目,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特别注意信息已完善要求,信息未完善视为未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 至 2025年03月18日,每天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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