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煤矿财产保险、机器损坏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已由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以《赵庄二号井关于下发2025年成本费用预算指标的通知》赵二井计财函(2025)23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全面预算,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分散风险、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等原因造成的企业财产、职工、第三者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财产损坏的需求。现需投保煤矿财产保险、机器损坏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保险理赔及时有效。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煤矿财产保险、机器损坏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
标段(包)内容:
(一)为本项目建立专门的服务团队;
(二)建立365天、24小时全天候、全方位的沟通联络工作,提供优质保险服务;
(三)在承保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应尽快出具保单、批单,开具保险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如发生保险事故,承保人相关服务人员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事故相关事宜,并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供的理赔资料,协助采购人办理相关理赔事宜。
2.3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
2.4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服务周期1年。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1.合同签订后,保险公司需根据投保人要求,7天内完成投保手续。2.出险后,保险理赔及时有效。3.保险公司需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诺的保险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煤矿财产保险、机器损坏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的授权书),同一总公司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须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日”起前三年内(以合同或者保单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本项目涉及的投保范围(煤矿财产保险、机器损坏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一个有效业绩至少包含以上任意两个不同险种。(如一份合同或者保单未能体现两个不同险种,可多份合同或保单合并累计为一项有效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或者保单、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发票真实有效,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注:①合同/保单扫描件(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保单须至少包含:盖章页、保险人、保单签订日期、保单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发票真实有效,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3月10日17:30至2025年3月17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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