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转让标的情况 1.标的坐落###市屯溪区徽州大道11号大观上河城4幢1305室;房地产权证号:房地权证黄(昱)字第********号;证载权利人:安徽江淮晨****报传媒有限;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偿(出让);结构:钢混;证载用途:住宅;证载面积:********平方米;所在层数/总层数:13/23。 2.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出具了皖正房评报字第246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转让底价 ********万元 交易保证金 ********万元 价款支付 1.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与委托**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2.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除采取一次性付款外,还可以采取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成交价款,具体要求如下: (1)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市产权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按揭贷款方式: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市产权交易中心足额交纳首付款(具体比例按房产所在地现行政策执行);剩余价款在支付首付款后的90天内以银行贷款方式付清(包括签署贷款抵押合同、支付相关费用、交齐银行放款所需的材料等按揭手续);如受让方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贷款手续的,须在支付首付款后120天内一次性交齐剩余价款,不得以未完成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委托**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市及其所###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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