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NL
项目名称:长沙市望城区住保中心2025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受托管理银行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加强长沙市望城区住保中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规范管理,按照现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需求,本次公开选择15家托管银行分别负责我区2025年20%到期定期存款、80%新增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托管工作,托管服务期限为1年。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查询,无需供应商提供书面申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允许法人机构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一家法人机构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行或省(市)分行的授权及总行或省(市)分行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说明: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
②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③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本公告内“近三个月”指2024年12月-2025年2月。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总行或省(市)分行或分支机构的“金融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0日 至 2025年03月14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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