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入围(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同意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山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或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江山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入围4家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2025-2026年度由江山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的江山市范围内的市政及市政零星工程和园林绿化及园林绿化零星工程等,单个设计费在30万元以下的项目设计(同一家入围单位在合同履约期间,总合同价不得超出100万元)。
2.2招标范围:由江山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的江山市范围内的市政及市政零星工程和园林绿化及园林绿化零星工程等建设工程的设计工作(技术要求较高或者重要地段主管部门和业主认为需要单独招标的设计项目除外)。
2.3建设地点:江山市范围内。
2.4设计服务期限:达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设计服务期终止: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单个入围单位设计总费用达到100万元(含);
(3)综合考核扣分40分及以上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满足以下任意一条要求: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工程行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工程设计专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备土木(道路)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及(道路)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及(给排水)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以市政专业设计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并以牵头人的名义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及递交投标文件;
(2)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市政专业设计一家,风景园林专业设计一家),联合体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责任,且须满足招标公告中第3.1、3.2、3.4项要求。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
3.4其它要求: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3 月 18 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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