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安市李堡镇三里村原鸭场复垦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 海安市李堡镇三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 村级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李堡镇三里村原鸭场复垦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工程地点:海安市李堡镇三里村
( 2 )工程规模: 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 3 )招标范围:李堡镇三里村原鸭场复垦施工, 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 4 )工期: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或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 。
( 5 )质量要求:合格。
( 6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HALBG202503073311(GK007)001001 |
李堡镇三里村原鸭场复垦施工 |
20.00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3. 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注:本工程对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工程不做要求。
3.3 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自 2023 年 03 月 01 日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4 年 03 月 01 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4 年 12 月 01 日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近五年内,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近一年内,交易响应人在李堡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中没有不良行为的。
(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限中 1 个标段。
4.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3 月 13 日 09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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