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袁河西水厂水源与制水厂等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袁河西水厂水源与制水厂等工程立项的批复、发改投【2024】327号
1.4招标人:合肥东部新城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东部新城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袁河西水厂水源与制水厂等工程设备采购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
2.5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肥东县张集乡
2.6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肥东县张集乡薛集村,占地面积约80亩。本次新建水厂规模为10万吨/日,主要包含水源工程(取水口、输水管网、预处理设施)、制水厂工程(沉淀池、滤池、清水库、供水泵房、加药间、加氯间、配电房、污泥干化设施、水质检测中心、深度处理等)、自动化系统等。
2.7合同估算价:13500万元
2.8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后,90天具备阀门供货条件,180日历天内具备所有产品的供货条件,每批次货物接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送达指定现场。袁河西水厂水源与制水厂等工程竣工交付水厂使用前,完成所有设备系统调试运行及人员培训教育。具体合同交货期与土建保持一致(土建工期约630日历天)。
2.9交货地点:肥东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招标范围:袁河西水厂水源与制水厂等工程相关设备制造、采购、成套、供货、运输(落地)、指导安装,设备调试和系统调试(含原材料、水、电消耗),人员培训,质保期内免费维保等。本项目所下发的设备清单、图纸、答疑、技术规范书及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工作内容均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
2.11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供水工程设备供货(或供货及安装)业绩(供货内容中须包含卧式离心泵、滤池中活性炭),且该供水工程规模不低于7万吨/日。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3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8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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