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攀枝花市东区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攀枝花市东区
2.3项目规模及内容:本工程计划在东区城区内,改造易造成积水内涝问题的排水管网24.7公里, 改造存在内涝隐患的混错接点441个,改造易涝积水点周边雨水口208座,增设雨水篦516块等。;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地形图测量、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内容;
2.5投资额:本标段投资额5207.18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合格要求并通过想相关部门审查;
2.7勘察设计服务期限:5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本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勘察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勘察业绩由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设计业绩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限定两家以内含两家)。(4)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其他相关约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3 月 7 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4 月 02 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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