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外运及资源化利用处置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外运及资源化利用处置服务公开招标
二、标段(包)编号:2025020303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请登录)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原灰预估产量为6000吨/年(日产约18吨/天,飞灰仓库容150m³)。
七、招标服务内容: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原灰预估产量为6000吨/年(日产约18吨/天,飞灰仓库容150m³),中标人负责对飞灰以原灰的方式进行外运和资源化利用处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园区旭日路88号(具体位置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须包含HW18、废物代码须包含772-002-18,且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的处置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提及的所有附件);
(2)投标人如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则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
投标人如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则须提供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证明资料。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飞灰处置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到2025年03月17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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