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州三中罗源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1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1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标的的名称:福州三中罗源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教师类)
服务期: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6月25日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供应商所配送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有关规定且为有效期内的安全卫生产品,若因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卫生标准等问题所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最高限价:68800元
采购包2
标的的名称:福州三中罗源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学生类)
服务期: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6月25日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供应商所配送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有关规定且为有效期内的安全卫生产品,若因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卫生标准等问题所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最高限价:903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6月25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
落实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首次响应文件格式)(服务类)。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标的属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2特定条件:3.2.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6日 至 2025年03月13日,每天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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