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范围及要求:青岛思远化工有限公司机械台班,包括吊车、托盘车、叉车等机械车辆的租赁(带司机),用于配合现场施工、大件搬运、吊装等作业。以实际租赁数量为准。
具体要求见下表:
标段 |
工期 |
需求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1 年 |
青岛思远化工有限公司 |
183600(含税9%) |
采购人不承诺实际工作数量,不承诺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计算为准。
结算付款方式:计算依据根据派车单及合同单价计费,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半年支付租赁费,银行承兑支付,挂账后付款。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资质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3 人员要求:能够做到24 小时待命并服从甲方的加班安排,在出现紧急处理任务时做到随叫随到,保证施工响应速度和化工装置连续性生产的要求;对本公司现场及服务需求全方位了解,各项人员配备齐全,从事相关行业经验丰富,特殊工种需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随时提供日常或紧急维修施工。其中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机械设备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保险证明、行驶证等,且上述所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2.4 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具有在2 个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大型化工企业的施工经验,并提供合同扫描原件。
2.5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6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三年内(2022 年1 月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03月06日起至2025年03月1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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