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招标范围:定西分行本部及城区网点。
1.4服务期限: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1.5服务地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本部及城区网点。
二、资金来源和项目预算
2.1本项目资金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
2.2项目预算为:11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招标项目;
3.2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3.5提供本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存在行贿行为,则无投标资格);
3.6提供本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存在相关记录,则无投标资格);
3.7 提供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的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存在相关记录,则无投标资格);
3.8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自2021-2023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由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3.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3.10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以工商银行的提供禁入名单或负面供应商清单查询结果为准);
3.11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若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3.1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3.13提供针对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3月6日17时00分到2025年3月1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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