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南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创新试点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渭南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渭高审发【2024】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渭南高新区城市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渭南高新区信义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8.6亩,总建筑面积1717.03㎡,主要包括场站及设备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对信义街道办事处辖区内5个行政村及周边片区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2.3 项目投资总额:25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0795900元);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渭南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创新试点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050035264g5p4y538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1:项目概况范围内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低温裂解车间设备除外)、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渭南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创新试点项目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2标段名称:渭南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创新试点项目EPC总承包: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4)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应在“陕西省住房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 )”可查询;(6)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7)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8)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5-03-06 09:00起至2025-03-17 14:00……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17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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