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现对三钢集团(龙海)矿微粉有限公司龙海矿微粉3号炉炉体移位改造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龙海矿微粉3号炉炉体移位改造总承包工程,建设单位为三钢集团(龙海)矿微粉有限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三钢集团(龙海)矿微粉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吴宅村西山124号)厂区内。
2.2招标主要内容
龙海矿微粉3#热风炉原型号为WHAJ-Ⅴ型-35GJ/H,配套为产能年产30万吨矿渣微粉生产线,本项目将旧的3号热风炉拆除,移位约3米异地重建,并优化出口热风管道布局,移位后的炉窑采用原基础。
承包人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设备成套供货、调试、验收考核合格、技术培训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工程的交付正常使用、保修等总承包。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3 工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具备烘炉条件。
其中关键节点:旧炉子停产至新炉子具备烘炉条件为15天。
因中标方原因导致关键节点和总工期时间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计算,工期延误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5%封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能完成本项目工业窑炉设备厂家;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类似业绩要求:自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具有1项热风炉系统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同时需附能体现以上特征要求的相关材料。)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最多由二家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6 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1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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