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VCCG
2、项目名称:国有资产清查审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8万元
5、最高限价:98万元,本项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具体详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3月底提供资产清查数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投标的相关信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需满足以下规定: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12月-2025年2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2024年12月-2025年2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省财政厅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项目负责人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投标,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及承诺以总公司名义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审计报告(提供授权书原件及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3月5 日至2025年3月1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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