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明水河镇明水河村西口村供水保障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已经兴安盟水利局备案,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为中央及地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项目法人)阿尔山市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阿尔山境内。
2.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设计供水人数4895人,明水河村:设计日供水量为360.39m³/d,年供水量为10.12万m³;西口村:设计日供水量为246.51m³/d,年供水量为6.92万m³。供水主管线长度约17Km。
2.3计划总投资:4110万元。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勘察、实施方案及初步设计并交付成果。
2.6质量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现行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水利行业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2.7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施工配合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须为中国公民,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具有适应本工程规模的勘测、设计能力。
3.2 财务要求: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
3.3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 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6日至2025年03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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